心和基金会党支部召开项目合规专题讨论会——筑牢公益项目高质量发展根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民政部“党建引领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要求,心和公益基金会党支部于今日召开项目合规专题讨论会。会议聚焦《心和公益基金会资助项目操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审议,旨在强化项目全流程合规管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支部书记刘斌、理事长伍松及全体党员、全职员工参会。
专题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党建引领制度化。心和及基金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刘斌强调,《办法》首次将“党的领导贯穿项目执行全过程”写入操作规范,要求合作机构在普惠育幼、人口高质量发展方面践行党的方针,确保公益服务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二、风险防控精细化。项目团队负责人涂美秀详细解读项目财务规范与六类“红线行为”(如挪用资金、目标偏离等),明确违规终止合作机制。财务专员程晓萍结合民政部巡察案例,提出在票据合规、财务报告提交方式、财务资料电子化存档等建议。刘颖提出项目管理中需要将资助系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使用,从今年起将项目的盖章版电子报告及时上传资助系统。三、品牌管理标准化。未来项目开展要求活动照片中需含2-3张基金会标识(如横幅、KT板),结项报告须附品牌露出佐证材料,强化公益传播规范性。
伍松理事长总结指出:“合规是公益生命线。《办法》将党建势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基金会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修订后的《办法》将于本次会议修定后正式施行,心和项目人员须同步覆盖所有合作机构,借此开展面向合作(执行方)人员开展廉洁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和日常管理监督。
党支部书记刘斌最后强调,公益慈善组织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公益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和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在资助工作中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确保基金会运作规范、清正廉洁。